各监管局、各航油供应企业:
2017年8月23日民航局下发了《关于印发民用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民航发〔2017〕110号文),为贯彻落实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,要求各航油供应企业根据《民用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向管理局申请办理《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》。
民航中南地区各航油供应企业应于2017年年底前依法取得该许可证才能在指定机场从事航油供应活动,请各监管局督促辖区内航油供应企业及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办证。
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
2017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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